我院陶虹、李春光老师参加中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论坛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1浏览次数:0

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论坛”29日在海南三亚召开,中、泰两国从事知识产权法制研究和司法实务的百余名专家学者与会,进行中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交流。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泰国最高法院前副院长黄其国、泰国中央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法院院长帕瓦娜•苏甘哈瓦尼等出席本次论坛。我院教师代表陶虹、李春光参加了此次会议。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在开幕式上致辞


刘飏在致辞中表示,希望中泰法学法律界充分利用“中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论坛”这一平台,加深了解,凝聚共识,相互借鉴彼此有益的经验,探索适合综合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形成稳健有力的长效合作机制,为推动两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


泰国中央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法院院长帕瓦娜在开幕式上致辞


帕瓦娜•苏甘哈瓦尼在致辞中表示,论坛为泰中两国法律工作者及各方人士提供了交流的机会和平台,相信此次会议所讨论的法律方面的论点将有利于知识产权法律的发展。

当日上午,奚晓明和黄其国分别就《中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和《泰国最高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类案件的审判与执行》作了主旨演讲。

奚晓明表示,30多年来,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先后制定了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在内的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加入了多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逐步建立起了能够基本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体系比较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产权制度。中国法院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审判机构,行使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审判职能,对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的有效保护。

奚晓明透露,2008年至2012年,中国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45264件,年均增长率为37.57%。2012年,中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7419件;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2928件;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3104件,比上年增长129.61%。

奚晓明表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具有高度的国际性,各国各地区之间相互了解彼此的实践、交流信息和分享经验显得极为重要。中国和泰国都是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很多共同之处。泰国建立了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值得中国学习。

   (文:根据互联网信息整理)